
春节前夕,贵阳市劳动部门开展以支付工资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活动,加大维权力度,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已为1700多名农民工讨薪2392万元(2月7日新华社)。
我们欣喜地看到贵阳市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兄弟拿到了工资。近年来,有媒体把民工讨薪称为“最频繁发生的悲剧”。 年关将近,离乡背井的他们期待着回家与父母妻儿团圆,期待着描绘年后的远景蓝图,然而,他们在讨薪路上,正饱受折磨,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什么时候可以回家过年。
这些天,发生的事情足以证明。2月7日,新京报报道2月6日,北京丰台区马家堡西路22号院门前,二三十位讨要工程款的农民工,与北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保安发生冲突,4名农民工和包工头受伤入院。伤者称,十几名保安持钢管和木棍对他们袭击。
1月13日,检察日报报道来自河北的打工者高志强28岁,近日,在向老板讨要工钱时,被包工头叫来的人捅伤,右肾被切除。
2月3日,东方今报道河南郑州市圃田乡乡政府大院内发生民工讨薪被包工头杀死案件,这个事情是因包工头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那俩民工去找包工头要钱,包工头说自己没钱,三人就发生了口角。口角中,包工头不知从哪里拿的刀,将他俩杀害。目前,包工头已被刑拘。
如果要罗列,可能还会有。这些都代表着农民工阶层心中那不言而喻的无奈与酸楚。
不可否认,近年来,相关部门为农民工讨薪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农民工欠薪问题,还是目前劳动关系中一个颇为棘手的现实问题,欠薪事件极大地影响着劳资关系和社会稳定。
欠薪当然有多种因素,但不能否认,有的老板盯着资金多留一段时间的利息,不少老板买奢侈品出手大方,年关支付工人工资时却找种种借口拖延,全然不顾农民工兄弟打拼的艰难和生活的艰辛,不想想打工者一家正等米下锅,等待过年。这些老板既缺乏人性,又少了“法律之弦”。
其实,“薪水”用“讨”字,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剧和讽刺,按《劳动合同法》,领取工资是劳动者们最基本的自由权利。而“讨”字却意味着要看别人的脸色,至于人家高兴不高兴、愿意不愿意,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有法律专家认为,“讨”代表着一种被动语态,一种权利难以实现的窘境。具体到现实中,可能有农民工被老板骂、被老板打,甚至是被老板罚款等现象了。在现实中,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会因各种阻力而举步维艰。农民工为了讨回自己的劳动所得,有些不得不采取“跳楼”、“跳桥”等极端方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
农民工兄弟的“薪水”非得“讨”?
稿源:荆楚网
作者:霍庆涛